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肇慶市端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肇慶市端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十四屆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建局反映。
肇慶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肇慶市端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端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范運營和使用,健全退出機制,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端州城區范圍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保障的申請、審核、分配及相關管理適用本細則。
端州城區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實物配租、發放租賃補貼。
第三條 公租房房源由市、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籌集。端州城區范圍內公租房保障申請和審核實行統一管理,審核通過后的公租房監管按房源隸屬分級負責。
第四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端州城區公租房保障對象資格審核、房屋配租、租賃補貼發放以及市屬公租房分配后的監管等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統籌租賃補貼資金來源,并將公租房租金收入、維護和管理等相關支出納入預算管理。
市民政部門負責提供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信息和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婚姻狀況信息。
市公安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籍、身份資料及擁有機動車輛權屬情況。
市人社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繳交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情況及領取退休金數據。
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情況。
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提供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
市稅務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收入納稅情況。
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從事商事經營活動的商事主體登記基本情況。
市醫保部門負責提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繳交醫療、生育保險費情況。
市政數部門負責建立民政、公安、人社、自然資源、稅務、市場監管、退役軍人事務、醫保等部門的相關數據通道,與公租房信息系統建立共享機制。
第五條 端州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及有關單位開展端州城區公租房保障申請的受理、核查等工作。
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核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住房、收入、車輛、存款、有價證券等有關財產情況,提出核查意見后,將相關材料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并負責區屬公租房分配后的監督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負責轄區內公租房保障申請對象的受理及資格初審等工作,協助市、區公租房分配后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請與審核
第六條 公租房保障申請對象為:
?。ㄒ唬┒酥輩^戶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ǘ┒酥輩^戶籍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補優撫對象;
?。ㄈ┒酥輩^環衛工人、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等。
第七條 申請公租房保障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诙酥輩^、鼎湖城區、高要城區、肇慶新區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未達到住房保障標準,并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曾轉讓(含贈予、繼承、買賣等情況)自有住房(因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未達到住房保障標準或因重大疾病、離婚析產除外)。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額,其面積納入申請對象自有產權住房面積核定范圍:1.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2.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住房;3.繼承所得但未辦理產權過戶的住房;4.離婚所得但未辦理產權過戶的住房;5.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6.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ǘ┘彝ト司芍涫杖牒图彝ト司Y產凈值低于端州區政府公布的公租房申請準入標準;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機動車輛(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擁有的小型經營性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燃油摩托車、電瓶車除外)。端州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類別除外。
?。ㄈ┨岢錾暾垥r未享受過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等本市其他住房保障購房優惠政策。
已享受住房保障購房優惠政策,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因重大疾病轉讓住房后再次造成家庭住房困難的;2.離異后未獲得住房的一方;3.申請人及配偶以外的共同申請人因結婚另組家庭的。
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端州城區公租房保障申請對象和具體準入條件的制定與調整,由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報端州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第八條 申請公租房保障原則上以家庭名義提出申請。申請家庭應當推薦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且在端州區共同居住生活。
端州區戶籍人員申請公租房保障,共同申請人為非端州戶籍的,僅限其在端州區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和在端州區就讀的子女。
非端州區戶籍人員申請公租房保障,共同申請人僅限其在端州區工作的配偶和在端州區就讀的子女。
第九條 端州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可以為本單位住房困難職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整體租賃,再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職工分租(向職工收取租金標準不得高于整體租賃租金標準)。
第十條 單位整體租賃審核分配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ㄒ唬﹩挝唤Y合房源和職工住房需求情況制訂具體分配管理方案,并開展申請受理、資格審核、名單公示等工作后,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最終審核。
?。ǘ﹩挝慌c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將配租情況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存。
第十一條 申請公租房保障有以下方式:
端州區戶籍的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或自行網上申請;非端州區戶籍的申請人自行網上申請,受理部門選擇居住地社區居委會。
第十二條 申請公租房保障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ㄒ唬┕夥勘U仙暾垖徟?;
?。ǘ┥暾埲思肮餐暾埲松矸葑C、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
?。ㄈ┗橐鰻顩r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明材料,離婚的提供離婚相關證明材料(離婚證、訴訟離婚生效司法文書、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印章的離婚檔案復印件或證明等),再婚的提供上一段婚姻離婚證明材料和現時婚姻的結婚證,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ㄋ模┦杖胱C明,包括工資、年薪、獎金所得和生產、投資、經營、承包、承租所得以及勞動報酬及分紅所得。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無工作單位,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實行誠信申報。申報金額低于端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核對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受理申請之日前連續12個月的總收入為計算時限。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供的收入證明與納稅申報清單數額、社保清單數額不一致的,以相關政府部門的記錄作為計算依據。端州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無需提供;
?。ㄎ澹┘彝ベY產申報表;
?。┖瞬榧彝バ畔⑹跈鄷?。
第十三條 公租房保障申請審核實行“三審二公示”制度。
?。ㄒ唬┦芾?。公租房申請分為線下申請和網上申請兩種方式。對于線下申請的,在每年規定的受理時間內,社區居委會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資料錄入公租房信息系統;網上申請則全年開放,社區居委會于每個季度(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街道辦事處會同社區居委會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初審,并將通過初審的申請人相關情況在戶籍或居住所在社區居委會公示,公示期限為5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異議,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經初審不通過或公示異議成立的,街道辦事處通過書面和短信告知申請人核查結果,并說明理由;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街道辦事處在公租房信息系統提交初審意見,并將申請資料報送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ǘ┖瞬?。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采用查檔取證、信函索證、信息查證等方式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住房、收入、車輛、存款、有價證券等情況進行核查。公安、民政、自然資源、人社、稅務、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管、醫保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在收到查詢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核查結果。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核查結果,在30個工作日內將通過核查的申請家庭在公租房信息系統提交核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核查不通過的,由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書面和短信告知申請人核查結果,并說明理由。
?。ㄈ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核查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辦公場所和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批準申請人取得公租房輪候資格。經審核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取消申請家庭的申請資格,退回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由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書面和短信告知申請人核查結果,并說明理由。
?。ㄋ模┹喓?。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進入輪候的家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社區居委會受理或網上申請錄入電腦時自動生成的家庭檔案流水號和申請家庭人口結構,按照房型配租原則編制輪候順序號,并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第十四條 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戶籍、住房、收入和財產等情況與申請時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當自改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主動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次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輪候資格,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書面和短信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市、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相關情況的監督,發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有關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進行復核。
第三章 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
第十五條 公租房實物配租實行輪候制度。申請公租房時選擇意向片區為城東或城西片區,在輪候期間,原則上不接受輪候片區調整申請。
第十六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房源供應情況,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以及配租標準、供應對象范圍等內容。以公開抽簽或電腦隨機分配方式確定配租房源,并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只限承租1套公租房。配租房型與申請家庭人口結構相對應:
?。ㄒ唬﹩紊砣耸糠峙鋯伍g;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廳;3人及3人以上家庭可根據房源情況分配二房或以上戶型。
?。ǘ┒酥輩^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只分配單間或一房一廳。
?。ㄈ┓€定就業異地務工人員原則上以發放租賃補貼為主,確有實物配租需求的家庭只分配單間或一房一廳。
?。ㄋ模┥暾埣彝ビ行袆硬槐愕臍埣踩?、重大疾病人員或70歲以上老人可優先選擇出入方便、樓層較低公租房。
具體房型分配原則,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布的分配方案為準。
第十七條 輪候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配租:
?。ㄒ唬┝沂窟z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ǘ┙浗值擂k事處證明的失獨家庭、孤寡老人;
?。ㄈ┩艘圮娙撕推渌麅灀釋ο?;
?。ㄋ模┙浢裾块T核定的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孤兒;
?。ㄎ澹﹨^級以上人民政府評定為見義勇為人員的家庭,或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勞動模范;
?。┹喓驎r間超過3年仍未獲配租資格的家庭。
符合優先配租對象只能享受一次優先配租機會。
第十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輪候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愿放棄本次公租房保障,若再次申請,須按重新申請的時間輪候:
?。ㄒ唬┪窗匆幎〞r間、地點參加抽簽分配的;
?。ǘ┮殉楹炁渥饣蛞堰x擇領取租賃補貼,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補貼協議)的;
?。ㄈ┢渌栽阜艞壒夥勘U锨樾蔚?。
第十九條 按照公租房房源隸屬關系,公租房承租人(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與公租房運營單位簽訂《肇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按租賃合同實施管理,合同租賃期為3年。
第二十條 已承租政府公房或單位自管房的申請家庭,在承租入住公租房后,應當在30日內退回原租住的房屋,逾期不退的,根據合同約定收回所承租的公租房。
第二十一條 承租合同期滿,承租人申請繼續租住公租房的,應在承租合同期滿前90日向市、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續租,經市、端州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符合繼續租住公租房條件的,在市人民政府、端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20日。通過審核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承租人可以與公租房運營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續租合同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
端州區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租賃合同到期后,不符合當年其他公租房保障申請對象準入標準的,合同期滿后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且不得以同一申請類別再次申請。
第二十二條 公租房運營單位與整體承租單位簽訂的整體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3年。期滿后仍需租賃的,整體承租單位在合同期滿前90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續租申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其租賃需求、配租情況和使用情況等進行評估審核并同意后,公租房運營單位與整體承租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續租租賃期為1年。租賃合同期滿并未在規定期限提出續租申請的,整體承租單位應在整體租賃合同期滿后30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并騰退整體租賃的公租房。
第二十三條 已入住公租房1年以上的家庭,因工作、子女就讀、家庭人口變化的,可申請房屋調整。因家庭人口變化不符合公租房分配原則的應服從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調整房屋安排。
第二十四條 租賃補貼發放對象為通過公租房保障申請資格審核,自愿選擇以租賃補貼形式進行保障的家庭。
在端州區、鼎湖城區、高要城區、肇慶新區有自有產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超過10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不安排實物配租,只發放租賃補貼。
第二十五條 租賃補貼計算公式為:租賃補貼=(人均保障住房面積標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家庭人口×補貼標準×補貼系數。具體標準如下:
?。ㄒ唬┟繎艏彝プ罡咦》勘U辖ㄖ娣e為75平方米;
?。ǘ┤司U献》拷ㄖ娣e標準:15平方米;在端州區、鼎湖城區、高要城區、肇慶新區有自有產權住房的,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積與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的差額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計算;
?。ㄈ┘彝ト丝跇藴剩?人戶按1.5人計算,2—4人戶按實際人數計算,4人戶以上每增加1人按0.8人計算;
?。ㄋ模┭a貼標準:端州城區10元/人/月/平方米;
?。ㄎ澹┭a貼系數:低保家庭補貼系數為1.2,一般家庭補貼系數為1。
申請家庭簽訂租賃合同的租金價格,低于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按合同租金金額發放,超出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的,按照核定發放補貼金額發放,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自行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申請領取租賃補貼的保障家庭,憑有效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產證復印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賃補貼發放手續并簽訂《租賃補貼發放協議》,協議期限不超過3年。
第二十七條 公租房保障方式變更:
?。ㄒ唬嵨锱渥庾兏鼮樽赓U補貼。正在輪候或已獲得實物配租滿1年以上的家庭,根據實際需求,可申請變更為租賃補貼保障。
?。ǘ┳赓U補貼變更為實物配租(有自有產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超過10平方米的家庭除外)。已領取租賃補貼時間滿1年以上的家庭,根據實際需求,可申請變更為實物配租保障。
第四章 租金標準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租房租金分為廉租租金和標準租金二類,按建筑面積計收。公租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具體標準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不高于同時期、同區域、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平均租金80%水平分層確定,并結合市場物業行情適時進行調整,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公租房租金按照不同保障人群適用不同標準:
?。ㄒ唬┙浢裾块T審核和認定的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按廉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ǘ┙浲艘圮娙耸聞詹块T審核和認定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服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戰時三等功等以上獎勵或獲得大軍區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住房困難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ㄈ┙浗值擂k事處證明的失獨住房困難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標準計收租金;
?。ㄋ模┥鲜觯ㄒ唬ǘㄈ╉椧幎ㄒ酝獾募彝?,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公租房標準租金計收租金。
第三十條 扣除稅費后的公租房租金收入屬于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按政府性基金管理辦法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公租房發展、維護和管理等相關支出,結余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 物業管理與維修養護
第三十一條 公租房承租人要與物業管理機構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物業管理服務事宜。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或保障性住房單列小區,原則上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主導物業管理,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
第三十二條 公租房及其附屬設施、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運營管理和維修養護,由出租人承擔。屬政府物業的,其維修養護資金納入政府住房基金預算安排。政府承擔的物業維修養護工程嚴格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定執行。
公租房與商品住宅混合小區的物業維修養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對提供的申請證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按本細則規定由有關單位、個人出具或提供的證明材料,其合法性、真實性由相關單位或個人負責。
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隱瞞或者虛報人口、戶籍、年齡、婚姻、收入、財產和住房等狀況,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申請公租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駁回申請,并按照《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有上述違法行為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按照《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資產、住房、人口、婚育狀況、戶籍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30日內如實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整體承租單位)提出變更申報。
第三十五條 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民政、自然資源、人社、稅務、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管、醫保等有關單位對公租房保障對象有關情況實行不定期核查,并通過群眾舉報、入戶調查等方式加強對公租房保障資格和公租房使用情況監督。公租房保障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再符合保障條件,取消保障資格,并解除承租合同或終止發放租賃補貼。
?。ㄒ唬┘彝ツ耆司芍涫杖?、資產凈值超過政府規定標準的;
?。ǘ┩ㄟ^購買、受贈、繼承或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住房的;
?。ㄈ┏凶馊思凹彝コ蓡T名下擁有機動車輛(承租人及家庭成員名下擁有的小型經營性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燃油摩托車、電瓶車除外);
?。ㄋ模┏凶馊思凹彝コ蓡T的戶籍、工作地點、社保等已轉離端州區的;
?。ㄎ澹┚懿慌浜献》勘U喜块T開展保障資格復核工作的;
?。┏霈F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情形的。
第三十六條 住房保障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租房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報請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租賃關系收回保障房,并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根據《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ㄒ唬o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沒有在公租房居住的;
?。ǘ┙洿吒?,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以上沒有繳交租金的;
?。ㄈ┥米曰Q、出借、轉租、抵押保障房的;
?。ㄋ模⒐夥坑糜诮洜I性用途或者改變使用功能的;
?。ㄎ澹┮蚬室饣蛘咧卮筮^失,造成公租房嚴重毀損的;
?。┐婵?、股票基金等資產價值超過規定數額或者經審核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
?。ㄆ撸┓煞ㄒ幰幎ɑ蛘吆贤s定的其他違法、違約情形的。
第三十七條 具有本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向承租人發出取消保障資格、解除租賃關系通知,承租人應在30日內騰退公租房并結清房屋租金、水、電、氣、物業服務及其他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租金按原合同約定數額繳納至按時騰退之日止(不含過渡期),有正當理由暫時無法騰退的,可申請最長6個月過渡期,過渡期間按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計租;過渡期滿,承租人必須騰退住房。拒不騰退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收回住房,并從過渡期之日滿起至實際騰空交還之日止,房屋租金按照同期同區域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的2倍收取。
第三十八條 整體承租單位應當切實承擔起承租的公租房的管理責任,對租賃職工嚴格審核把關,并應當定期將居住職工情況及變更情況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第三十九條 各級住房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細則,未依法履行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上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細則規定的市場租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通過委托第三方評估的方式確定市場租金標準,每3年更新一次。
第四十一條 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在端州城區投資建設或配套建設的公租房申請、審核和分配及相關管理,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有關名詞解釋如下:
?。ㄒ唬┕沧赓U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和管理,或者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納入政府統一管理,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異地務工人員等出租的保障房。
?。ǘ┳赓U補貼,是指政府按照市場租金分檔補貼原則,向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申請人發放現金補貼,以增強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ㄈ╇x婚析產,是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于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始于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于分割。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第四十三條 端州區以外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的公租房保障和發放租賃補貼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本細則由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細則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2017年2月27日肇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肇慶市端州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肇府規〔2017〕5號)同時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